6月10上午,由中华环保联合会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为期两天的全国“首届环境司法论坛”在云南昆明召开。
中华环保联合会名誉主席、十届全国人大环资主任毛如柏等出席会议。来自国内的司法部门、环保行政部门代表和环境法专家学者等78个单位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主持。
此次论坛主题为:&濒诲辩耻辞;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化&谤诲辩耻辞;。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生态文明建设,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,推动环境司法的改革和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。
曾晓东致开幕词,他说,中国的环保事业以&濒诲辩耻辞;服务经济、治理污染、保护环境、造福人民&谤诲辩耻辞;为宗旨,努力推动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,将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的轨道,积极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,环境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,表现为环境立法逐步完善,实现有法可依;环境执法不断强化,实现执法必严;环境司法取得进展,成为保证法律实施的利器。
许前飞在致词上说,环境司法专门化是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, 传统的环境保护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需要。公益诉讼已开始从理论探讨的层面进入实际层面。他表示环境公益诉讼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们诉讼制度的改革。
据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在开坛报告中介绍,近年来,随着我国工业化、城市化的发展,环境恶化、环境危机日益严重。云南法院不断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,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,催生了由公安设立专门的“环保警察”,检察院设立“环保检查处”,法院设立“环保审判庭”。设立专门的环保审判庭,建立环境司法新机制,相对独立于其它庭室,设计集中审理的程序制度,实行行政、民事、刑事三种类型的诉讼合一方式,对涉及环保的各类案件实行归口管理,由同一审理机构的专业审判人员集中审理。配备专业的审判群体,打造一支具备良好的民事、刑事、行政审判素质,具有一定环境科学知识和理论调研能力的专门化法官队伍,成为行政、民事和刑事案件都能审理的综合型的法官。
同时,云南法院在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中,从原告主体、受案范围等10个方面不断探索,不断创新,在环保案件审理中取得了新突破,有力推动了环境司法的改革和发展。
会议期间,来自清华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等10余所大学专家、学者出席会议并进行交流发言。来自国内的司法部门、环保行政部门代表和环境法专家学者达成共识,发出了着眼于‘十二五’规划,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积极推进‘两型社会’建设、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水平”的十项倡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