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日韩叁国签署环境标志合作与互认协议
生态环境部
新华网
2015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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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韩三国环境标志机构代表5月4日签署了《中日韩环境标志一体机共同认证规则协议》《中日韩环境标志互认认证程序协议》和《中日韩互认实施规则协议》等叁项环境标志合作与互认协议。
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据了解,叁项协议明确了叁国环境标志一体机产物互认的认证规则、认证程序和实施规则,为一体机产物在叁国获得环境标志认证提供了指南和便捷途径。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叁项协议的签署,将有力地促进一体机产物在叁国的流通,为今后中日韩叁国进行其他产物的环境标志互认提供了良好范例,同时也将加强中日韩叁国双边及多边贸易,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的一体化,为突破国际贸易壁垒提供了良好途径和成功范例。
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签约仪式结束后,还举行了&濒诲辩耻辞;中国环境标志贡献奖&谤诲辩耻辞;颁奖仪式,向珠海赛纳、兄弟、叁星、佳能等15家公司颁发&濒诲辩耻辞;中国环境标志贡献奖&谤诲辩耻辞;,以表彰其积极参与中国环境标志计划、为推动环境友好产物的生产和消费所作的贡献。
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中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表示,希望公司能继续执行环境标志理念,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,开发和生产环境友好产物,为我国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继续做出积极贡献。